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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7年年终财务结账有关事项的通知
2017-12-06 16:54  
各系、处等有关单位:
    根据《西安美术学院财务管理实施办法》及教育厅对2017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时间要求,财务处将进行年终对账、结账、决算,为了保证各项工作能顺利完成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2017年12月25日(周一)至2018年元月15日为财务处年终结账及决算时间,在此期间财务处暂停对外办理业务。各单位如有未报销的账务,请于2017年12月22日(周五)之前尽快来财务办理报账手续。
    二、请各单位于2017年12月12日之前还未审计的物资采购及基建修缮工程项目尽快报送审计处,以便及时安排审计。
    三、按照《西安美术学院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年末将会对执行到期的项目经费余额清理收回,请专项执行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,尽快完成项目报销手续。对于2017年已完成或已开始执行的专项项目,需由项目执行单位填写项目绩效报告(表格附后),并经主管院领导签字后,于12月27日前报送财务处。对于不报或未按要求报送项目绩效报告的单位,2018年将暂缓下达有关专项资金。
    四、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有借款的人员,尽快到财务处办理报账结算手续。根据《西安美术学院财务管理制度》第三十二条规定暂付款原则上一个月内报账结算,最多不超过三个月,超过三个月财务处将从借款人的基本工资或绩效工资中暂扣(借款明细附后)。
    五、根据《陕西省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高等学校应在年度终了前,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,保证账、卡、物相符,请相关单位与国资处、国资处与财务处在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资产对账工作。
    六、请总务处于2018年1月8日前将伙食科合并财务报表(含艺术教育学院)及2017年伙食科财务分析报告报至财务处,以便财务处完成学院年终决算报表汇总工作。
    七、各单位从财务处领取的票据本,无论是否使用,必须在12月22日之前完成票据核销手续。
    温馨提示:由于结账前报账人数较多,请大家安排好时间,尽量错开报账高峰期。在此感谢一年来大家对财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。如果您对我们工作有好的意见或建议,请及时联系我们,以便财务处为大家提供更好的服务!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     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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